◆办事项目 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 ◆办理机构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: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鉴定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:62748577*4112 ◆申办条件 1.办理对象:申报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; 2.在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公布后60个工作日内,对已公布的鉴定成绩可提出核查。 ◆申请材料 1.凡由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集体申报的考生,统一由申报单位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; 2.个人申报的考生,由本人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。 ◆办事程序 1.提出申请:按要求填写《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》 2.材料受理: (1)受理人对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; (2)由申请对象填写回邮信封。 3.核查回复: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遵循查分不查卷原则,只核查答题姓名、准考证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与本人对应,答题有无漏评、漏阅,小题得分是否漏统(登),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。复核结果只向申请人提供所复核职业工种(等级)成绩总分,不提供各题块具体得分情况、各题块失分原因等,申请人不能查阅答题。核查结果以书面回复形式邮寄至申请对象。 ◆办理期限 从受理日起1个月办理完毕 |
◆申办表格
可网上下载《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》(具体路径为:具体路径为: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-局属相关网站-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网-考生与培训机构服务-鉴定相关规定)